案件
立案审理程序完成之后,紧接着便进入到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首要任务便是向被告方分发
起诉书副本,而截止日期为被告收到副本之日起的15天内提交
答辩状。人
民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后,应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随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并在合议庭成员名单确定后的三日内,以
书面形式告知相关
当事人。
最后,法院需在开庭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当事人以及其他
诉讼参与者参加诉讼活动。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