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
判刑为三年半的罪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有资格申请
减刑。
然而,该罪犯能够获得的最大减刑幅度为一年半。在实际执行减刑后的刑期方面,无论是针对判处
管制、
拘役还是
有期徒刑的罪犯,所处的刑期都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
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
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
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