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若孩子的父母同意并选择让孩子跟随父亲登记入户,他们亦有权决定将孩子的户口迁至母亲的家乡。关于在母亲家乡为新生儿
上户口的事宜,通常仅需提供家长双方的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户口本原件、
结婚证原件以及小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必要材料即可向当地户籍管理机构提出入户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由于家长双方并非来自同一地区,当地户籍管理机构可能因无法获取另一方的户籍信息而要求家长提供相关的"未落户证明"方可进行审批和户口登入程序。因此,对于具体的入户规定及办理流程,我们强烈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构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