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若未在离职前预先通知企业,那么企业要求扣留一整月薪资的行为确实缺乏法律依据。但同时,如果员工违背合约而导致企业蒙受
经济损失的情况出现时,企业有权进行相应的薪酬调整,然而,每月扣除的薪资额度受到严格限制,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收入的20%。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
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