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对警察实施恐怖行为的严重案件,其嫌疑犯有可能被判定为妨害公务罪。然而,是否能够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需要根据嫌疑犯本人所涉
犯罪情节的轻重级别,以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倘若法院或者检察机关判断出该嫌疑犯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那么他们有权做出决定,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