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的特定流程通常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被指控
犯罪的
当事人或是其合法
代理人们以及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或他们指定的辩护律师,向负责该案件的
侦查机关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书;
其次,在侦查机构收到此类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严格遵守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的决定,是批准还是驳回取保候审的请求;再次,若侦查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则需要进一步确定具体的
担保形式,例如提供
保证金或者寻找合适的保
证人,并且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最后,在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中,被指控犯罪的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定期前往侦查机关报到,同时也不能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