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能否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取决于该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
犯罪嫌疑人本身所处的状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在潜在的案件情节上,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
附加刑罚;或者因为患病严重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甚至于犯罪嫌疑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而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的话,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推测,这类犯罪嫌疑人是符合
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因此,在酒驾行为的
案件处理过程中,只要能满足以上这些条件且符合法律
法规,理论上来说,犯罪嫌疑人是有资格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