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对于
保险理赔事务的拒绝时,作为投保人的您可考虑以下几种可能有效的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首先是协商协调环节,可以尝试直接与该公司就争议点进行深入沟通,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理性和公正的
赔偿协议;
其次便是借助于
仲裁这种法律手段,销往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的结果具备着强制性的执行效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那么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