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下徇私舞弊并导致少征税款
罪名成立的人员,其所应受到的
处罚标准如下:
若该
犯罪行为由税务机关的
从业人员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产生,并且由于他们徇私舞弊,故意少征收应征税额,从而给国家财政收入带来严重损失的话,则可判定成立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并处以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
但若该行为给国家造成了特别巨大的损失,那么就应将对上述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刑期判处提升至五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