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拘禁罪案件,能否
申请取保候审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在符合下列任意一种情形时,涉案的
犯罪嫌疑人均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该罪犯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
其次,该罪犯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
刑事处罚,但如果对其采用取保候审措施,预计不会对当时社会带来过大危害;
再者,若是罪犯因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亦或是已经到达
羁押期限且案件尚未审理结束的,依然可以向
司法机关提出附条件取保候审请求。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