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所谓的卖淫和
嫖娼行为被定义为非法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可处以十天到十五日之间的
拘留惩罚,同时可以再依照法定权限作出不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罚款裁决。
如果情况相对轻微,也可能会处以五日或以下的拘留
处罚,以及罚款金额在五百元人民币以内。
然而,若
当事人事先明确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如梅毒、淋病等较为严重的性传播疾病,却依旧从事该类
非法行为的,便有可能构成故意传播性病罪。
按照我国
刑法规定,这样的情形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支付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