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贷
逾期是否构成
合同诈骗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这并不属于合同诈骗的范畴。
车贷逾期通常表现为
贷款人无法按照约定按期归
还贷款债务,而这种行为被视为违约,而非
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当贷款人采取
欺诈手段获取贷款时,如故意捏造
虚假身份信息、提供虚假
担保文件等,这种行为就涉及到合同诈骗了。
因此,我们要高度警惕,并尽量避免参与任何可能涉及
欺诈行为的交易。
同时,我们也应尊重法律
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遵守合同规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识别和防范合同诈骗行为:
1.以虚拟成立的企业或冒用他人名义
签署合同;
2.采用
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其他不实的所有权证书作为
抵押物;
3.尽管缺乏实际履约能力,但仍旧以小规模
履行合同或局部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
当事人继
续签署和履行合同;
4.在收到对方支付的货物、预付款、
订金或是担保资产之后,又选择逃离现场;
5.采用其他方式,诈骗当事人手中的财物。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