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诉讼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步骤:
首先,原告需向人
民法院之
立案部门
递交完备的
起诉状及其副本以及相关的法律
证据;
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依法递交的各类
诉讼文件和资料后,会对其进行详细地审查核实;
然后,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做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并且正式立案;紧接着,从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那一刻开始算起,五天之内,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同时也会通知被告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书面形式的答辩;
再者,被告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必须在十五日之内作出书面形式的答辩;接下来是
开庭审理环节;
最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则案件就此终结,否则将进入判决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