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向保险公司主张
赔偿责任之诉,确实涉及到
诉讼时效问题。对于此类
诉讼,原告需在收到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之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年之内正式启动法律程序,也就是说,必须在此时限内提起相应诉讼。若超出此期限,人
民法院将会依据诉讼时效已过的规定,对相关诉求予以驳回,即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