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的行为本质上乃是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
在出现交通事故并且无其他附加情况下,驾驶员必须承担起所有或大部分责任。
关于无证驾驶者应受到的
处罚,须依据其具体行为情节的轻重程度,依照以下相关法条予以裁定执行:
首先,无驾照、驾照已被
吊销或驾照被
暂扣时
驾驶机动车辆的,将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
罚金,并可同时判处十五天以内的
拘留;
其次,若无证驾驶造成
人员伤亡,即构成交通
肇事罪,一般而言,若无其他严重情节,则
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