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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免费班车受伤应由谁承担责任

在享受免费班车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运输方或拥有车辆的企业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运输企业应对其所提供的运输服务过程中乘客因意外产生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该伤害是由于乘客个人的身体状况存在问题或是由乘客蓄意制造、重大疏忽行为而引发。
此外,本项规定同样适用于那些通过优惠政策实现免除票价、持享优待票以及经过运输企业授权批准而搭乘运输工具的无票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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