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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若有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如在执行职务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便擅自出售或提供于他人者,依照上述条款规定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
同时,对于通过秘密渠道或采取不当手段窃取或是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按照上述第一条进行相应处罚
对于单位实施了上述前三项罪行的情况,除了对该单位处以罚金之外,还要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具体处罚标准则根据各款规定进行裁定。
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与实施,该罪名已被废除,并更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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