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销售、运输以及储存诸如毒鼠强等被禁止使用的烈性化学药品,对
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将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危险物质
罪名定罪量刑,惩罚罪犯。
首先,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及储存原料粉末、溶液或药品制剂重量超过五十克,或者饵料重量超过两千克;
其次,在上述行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给社会
公共财产带来损失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