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辩护专题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以及储存诸如毒鼠强等被禁止使用的烈性化学药品,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将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危险物质罪名定罪量刑,惩罚罪犯。
首先,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及储存原料粉末、溶液或药品制剂重量超过五十克,或者饵料重量超过两千克;
其次,在上述行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给社会公共财产带来损失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