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申请取保候审与案件是否
撤案之间的关系,我要明确指出,这两者并无必然关联性。取保候审作为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允许被指控人或被告人在无需被
羁押的前提下,等候法庭的最终裁决。
然而,案件的撤案与否,却并非仅取决于取保候审这一措施,而是由负责侦查的相关单位根据对
证据和
犯罪事实的评估,以及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撤案条件进行判断。假如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并未涉及任何
犯罪行为或是其
情节严重程度较轻,无法构成
犯罪行径,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
法规,便具备了撤销案件的合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