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通常会面临以下
处罚措施:
首先是
主刑部分,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能判处被告人最长6个月的
有期徒刑;
其次是
附加刑部分,需向国家缴纳
罚金,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但通常情况下为2000元;
最后是
行政处罚部分,将被
吊销驾照,并在未来5年内无法再次获得驾照。若涉及驾驶运营
机动车辆的情况,则将被禁止在10年内重新获取驾照,且终身不得再驾驶运营车辆。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
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