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服务是确实实用的。在这个过程中,律师能够亲自接触到
犯罪嫌疑人,从而有机会获取到有助于证明嫌疑人类型,以及减轻他所犯下罪行的重要线索和一手资料,助力我们对他们进行更为全面的辩护。
此外,由于他们具备专业知识与经验,律师还能通过与检察机关审查人员进行更深入的交流,掌握更多有关案件的内部动态信息,如有必要,甚至可以查阅或复制涉及案件的鉴定技术材料、
起诉意见书等关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申诉、控告请
变更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