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顺风车的一种形式,其并不被视为互助性的合乘行为,因而一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
意外事故,依据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他们有权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
赔偿。然而,若非营业性质的
机动车辆在进行保险时选择了非营业车辆险种,保险公司同样有可能不会对相应的损失给予理赔。当涉及到机动车辆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损失,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范围之内承担起赔付义务,对于超出责任额度范围的部分,则依照各相关方过错程度的比例进行详细划分与合理分担。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