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
人身伤害和
财产损失,应当在
赔偿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若
机动车出险引发了交通事故,致使人身伤亡或者财产受损,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此外,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
报案,以明确事故双方
当事人的责任归属。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