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受理破产后,涉及的民事诉讼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来处理。
要是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后,新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法院不会受理,还会告诉债权人去跟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后,要是对债权表的记录有意见,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让法院来确定债权情况。
涉及债务人的其他民事诉讼,按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来管。这样做是为了集中管辖,方便法院统一处理和破产企业有关的各种诉讼,保证破产程序能顺利推进。
在程序上,如果有关于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已经开始但还没结束,得先中止。等管理人接管了债务人财产,诉讼或仲裁就接着进行。
另外,要是债务人是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会继续审理。
所以说,企业破产受理后处理民事诉讼,要遵循规定的管辖和特定程序,这样才能让民事诉讼和破产程序有序衔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