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民企人员实施的
职务侵占行为,相应的
刑事惩罚需根据
犯罪行为涉及金额的多少进行合理判定。若犯罪行为涉及金额较小,则
刑罚应为社区劳动教导或
拘留,并施以
罚金;若犯罪行为涉及金额巨大,且情节较为严重,则刑罚将为3至10年
有期徒刑,同时附加数量相当的罚金;当犯罪行为涉及金额极为庞大、情节极其恶劣时,
犯罪者将会面临10年及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
终身监禁,同样也需缴纳相应的罚金作为刑事惩戒。关于上述各种
量刑层次以及所对应的具体数额标准,均由我国
司法部门根据司法解释和相关法律
法规加以界定与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