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因借贷行为引发纷争但并未提
起诉讼,那么,尽管借据本身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
法律效力,它的有效性将永远持续,
然而,该争议将会受到
诉讼时效的制约,当诉讼时效期限经过后,义务方便有权提出自己未尽到义务的抗辩理由。关于此类争议的
诉讼有效期设定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应承担责任之日起算,但是,当权利人所遭受的权益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时,法院将会停止对这种权利提供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