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阐述下涉及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获准予取保候审的几种特殊情况:
(一)该罪犯可能将面临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定罪判断;
(二)该罪犯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然而在实施
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此外,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都享有
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取决于具体的条件限制,对于三年以下的罪犯,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威胁的罪犯;
3.应当被
逮捕,但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因此无法执行逮捕的罪犯。
《检察院
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