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立案之后尚未收到任何有关进展通知的情况下,
当事人有权向负责立案的公安机关进行查询以寻求相关信息。若公安机关未能在合理期间内完成对应的调查工作,以致造成延误的话,当事人便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相应的投诉。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约束,公安机关对于已经立案的
刑事案件,必须展开全面的侦查活动,收集、调取
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罪行、罪行轻重等方面的
证据材料。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
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
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