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作为赌博活动中的看守人角色,同样可能被视为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者的
共同犯罪分子,且通常归类于
从犯之列。
对于那些以赚钱为主要动机,组织大规模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主业的人来说,轻则会受到
治安管理部门的惩罚,重则将面临
刑事指控的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严格规定,
聚众赌博的情况下,如其中
当事人担任看守职责时,应被看作是从犯身份,从而有机会获得宽大处理甚至减轻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