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
赡养专项附加扣除,税法设定了以下具体规则及标准:
首先,若纳税人作为独生子,将享受到每月固定2000元的扣除额度;
其次,如果纳税人并非独生子女,那么他们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担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享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扣除待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第一种方案是由
赡养人和被赡养人共同承担支付;第二种方案则是双方协商并达成明确的分摊协议;此外,被赡养人也可以自行指定分配方式。
但请注意,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以
书面形式明确。
同时,
赡养费的具体分摊方法和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