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2024年起开始实行的
个人所得税退还程序,其具体的处理周期被划定为从3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持续至同年的6月30日。
在此期间,纳税者需具备完整的基础信息和材料以进行年度合理的税务汇算以及审阅。
有一点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从3月21日开始至6月30日期满为止,所有纳税人将享有无需提前预订的自由办理权力,随时都能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解决方案。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
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