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冒领、擅自拆封、侵吞、销毁或未获有关部门批准而对他人邮件和快递进行非法检查,尚未达到
刑事犯罪标准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须接受行政
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规定,未经授权便非法领取、隐藏、损毁、擅自开启或是对他人邮件进行无证检查者,将受到五天以下的
拘留或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