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涉及到
机动车的年度检验程序时(个人需要),您需准备以下几种必需文件以便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1.行车执照原件;
2.交强险保单的附页(请注意,此陆是必须的);
3.
身份证的影印件(请确保影印件清晰可辨);以及
4.被检验车辆本身。
其次,在处理公司所有或授权的机动车进行年度检验过程中,同样需提供以下四种必要材料以
保证进程的顺畅实施:
1.行车执照原件;
2.交强险保单的附页;
3.
代理人身份证的影印件(用于代为办理手续);以及
4.原始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