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书的
法律效力自其送达
被执行人之日起即时产生。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实行的乃是
二审终审制,因此,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即是最终判决,自送达到相关当事方之刻起立即发生效力。
相较之下,
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则需要等待
上诉期限届满后方能取得法律效力。
《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送达
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
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
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
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