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载明的相关
法规,当
行为人为因间接原因导致他人的民事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况时,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部分
侵权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应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由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他人的民事权益损害承担全方位的侵权责任。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推断出行为人存在过错,然而他却无法提供充分
证据来证明自己并非存在过错,那么该行为人则必须承担起全面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