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之权期间,难以精准预测其是否将面临指控。
这取决于检察院所掌握的相关
证据材料,若满足了法定
免予起诉条件,则可依法予以不
起诉。
倘若
犯罪行为清晰且危害程度较低,达不到
定罪量刑标准;或者倘若
受害人的
追诉时效早已届满,那么便可不负
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目前正处于
侦查阶段的案件,应考虑撤销该案,或改革为不起诉、废止审理、
宣判无罪以及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