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交通事故中的医疗
赔偿问题时,时至今日,我国并未制定特定的法律来强制要求交通事故的
责任人必须承担受伤人员的
医疗费用垫付款项,不过即便有此义务,其金额也须限定在其所造成
交通事故责任范围内,同时务必确保获取与费用支付相关的全部凭证证明。
若发生被告人不愿意垫付相关费用的情况,受损方有权采取行动,向
管辖法院提交诉状,并将涉及该起事故的驾驶人员、车辆所有人和保险公司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进行案件审理。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