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在使用计算机进行金融
欺诈、
盗窃等非法活动时,均应按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
定罪量刑。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网络赌博一旦构成
犯罪,若被判定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那么涉案人员将有可能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甚至面临牢狱之灾。所谓“帮信罪”,是指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
情节严重的行为。若网络赌博的行为满足了上述“帮信罪”的所有构成要素,并且情节严重,那么参与其中的人员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入狱服刑。至于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
金融诈骗、盗窃、
贪污、
挪用公款、
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