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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怎么取保候审

关于洗钱罪的保释程序,具体依据应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规定。其中,必要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有可能被判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带刑罚;若被认定具有实施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能性并采取非监禁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或者有严重健康问题、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在采取非监禁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此外,若羁押期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亦需考虑采取保释措施。保释申请应提交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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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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