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法律规定,对于
盗窃罪的成立,必须满足盗取国家或
私人财产,且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及存在如
多次盗窃、入室行窃、持
凶器行窃、扒手
偷窃等特定情节。若
行为人并无上述行为,那么他可能不会被判定为构成盗窃罪。例如,若其盗取的财产价值尚未达到法定的“
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其行为并不属于多次盗窃、入室行窃等特定情况,那么该种行为就有可能无法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