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关于
盗窃罪的裁量及判决,主要是依据
违法行为本身的性质与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判断。假设被告人因其
家庭成员患重疾导致生活经济压力增大而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会慎重考量被告人的
犯罪动机及其
犯罪情节。倘若被告人事先准备充足,或是经过精心策划,而且盗窃财物价值达到“
数额较大”标准,甚至是“
多次盗窃”,但并未涉及到其他
加重处罚的情节,那么他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若被告人的
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要缴纳罚金。而当被告人的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他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然而,对于那些由于家庭成员患病而实施盗窃的被告人来说,他们的犯罪动机可能会被视为
减轻处罚的因素。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会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如犯罪动机、犯罪后果、犯罪前科、悔罪表现等等,以便确定最终的
刑罚。如果被告人能够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盗窃行为是出于家庭成员患病的无奈之举,并且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那么法院可能会酌情减轻对他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