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
刑诉法”)中的第七十三条明确指出,当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且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他们便可凭借着公安机关出具的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办理
保证金的退
还手续。因此,保证金的退还过程应在银行内完成,而具体的操作流程则通常会依据银行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