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明确要求,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收悉请求改变
强制措施的书面材料之后,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因此,与本次
逮捕不同,取保候审的相关审批流程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全部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