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对于
寻衅滋事犯罪的惩治措施如下所示:首先,对无端地肆意
殴打他人、
情节严重者,将处以五年以下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其次,若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之行为,情节恶劣者,亦将面临相同的
刑罚;再者,如强行索取、占有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同样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此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
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者,也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
处罚;最后,若有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
扰乱社会秩序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并处
罚金。恶意侵
占房产的行为,可能构成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视为寻衅滋事犯罪。具体的判决结果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其中包括侵占房产的详细情况、造成的不良影响、
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侵占行为满足寻衅滋事罪的
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行为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此类行为,且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