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合同时若已约定相关的
仲裁条款,并非首先必须进行
仲裁程序。
倘若
当事人并不愿意选择以仲裁的形式来化解争议,则可无需仲裁,通过其他途径例如协商、调解等方式予以解决。
然而,倘若当事人决定选择
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那么在此之前必须先行完成仲裁过程,只有当对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满时方可上诉至法院,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已经签署了仲裁协议,任何一方未经仲裁程序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均会被人
民法院依法驳回。
《
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