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未对“
盗窃罪自助结算”的实施次数作出确切的规定。至于盗窃行为是否构成
立案以及应判处何种程度的
刑事惩罚,将主要根据
犯罪人所涉盗窃财物的价值及盗窃行为的恶劣程度来确定。然而,若犯罪分子多次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则极有可能被视为触犯了
刑法中的“
多次盗窃罪”,从而导致其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多次盗窃”的认定并无固定的次数标准,而是由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