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嫌犯有诈骗罪的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
逮捕之后,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倘若其满足特定的条件,便可向
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同时,对于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也可适用此项制度。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同样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由负责案件办理的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