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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专业取保候审律师会见几次

在涉及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会见次数并不受法定时间范围内的限制。考虑到个案差异,有些情况下律师可能需要频繁地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交流沟通。为了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以及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会见权给予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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