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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作为侵占罪的主体吗

在特定情形下,公司亦能作为侵占罪的主体进行诉讼,尽管这类情况相对较为罕见。通常而言,侵占罪的主要犯罪对象是自然人,即涉及到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擅自占有本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所有的财务资源的行为。然而,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滥用职权,非法侵吞公司资产时,公司则可被视为受害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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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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