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销被广泛地视为一种严重的
职务犯罪行为——
职务侵占罪。它指的是,公司或机构中的特定职员通过滥用自身职务的优势,
非法占有并私自使用公司财产,这与常规的报销程序相违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私吞、占有本单位的财务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界限者,那么就将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